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纸张采购公告(11-20)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现计划采购一批纸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纸张采购项目(11-20)
二、采购内容
三、★采购要求
(一)技术要求
1.每卷(件)纸实际称重需大于标重5kg;
2.纸张实际克重不可超克,克重误差控制在3克内;
3.纸张外包装完好,无明显破损。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2024年12月26日前分批交货;
2.交货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3.结算方式:收到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三个月内汇款;
4.质量要求:纸张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执行标准或行业标准且符合出版印刷使用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对产品的质保期不得低于12个月,在该期限内,供应商须对纸张的质量负责;
5.保密义务:在达成合作后,任何一方对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合作终止后仍然持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三)报价要求
1.供应商可以选择对所有纸张响应也可以择一密封报价;
2.报价文件按照附件格式如实填报价格,提交报价文件后不得再随意改动报价;
3.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价格报价。如果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报价,将会要求该供应商做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将被定为无效报价;
4.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注册成立的,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评选方式
在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优惠的供应商将被选为该项目合作商。
五、报名方式
(一)报价单及保证金(到账为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
(二)缴纳保证金
1.本项目保证金为5000元,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注:必须使用公户进行转账或电汇,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纸张采购(11-20)”);
2.开户银行信息
2.1.采购人名称: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2.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蟾丰支行;
(如网银上无法查到蟾丰支行,可直接录入中国工商银行佛山盐步支行);
2.3.行号:102588002290;
2.4.开户银行账号:2013813119200011065;
3.保证金退回:保证金将于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无息原路向所有供应商退回;
4.保证金被依法没收的情况:
4.1.供应商在公告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的;
4.2.未经同意将合作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将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1.份数:报价单一份;
2.联系人:禤小姐(项目咨询) 0757-85723152;曹小姐(接收报价文件) 0757-85725393/ 18927711693;
注意: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30)咨询。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4.报价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自行送达(不接受到付,供应商若使用到付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造成文件拒收,未能按时送达,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