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V油处理公告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计划处理一批UV油,欢迎有意向的买家报价,具体明细如下:
一、报价单
注:不接受与我司在过往业务中存在违约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报价。
二、报价须知
1.本项目保证金为1000元,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注:必须使用公户进行转账或电汇,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UV油处理项目),以到账为准。
2.保证金缴纳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蟾丰支行(如网银上无法查到蟾丰支行,可直接录入中国工商银行佛山盐步支行)
行号:102588002290
开户银行帐号:2013813119200011065
保证金在确定回收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按保证金来源无息退回。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被依法没收:
3.1.竞买成功通知后,七天内未交齐全部货款;
3.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执行价高者得;如有最高报价相同的,报价相同的单位继续进行报价,直至决出唯一最高报价,价高者得。
注:若有效报价人不足三家,则该项目转为商务谈判确
定回收单位。
5.本项目中,若报价低于最低限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6.我公司不负责装卸、运输UV油,竞买成功者收到通知后七天内交齐货款并运走。
三、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5月17日
2.报价文件构成:
2.1.报价单格式(参照公告第一点);
2.2.法人、个体工商户进行报价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及保证金缴纳凭证;
2.3.个人进行报价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及保证金缴纳凭证;
2.4.承诺函(签字盖章承诺此批UV油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格式自拟)
2.5.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无公章者需加按指印签字),密封在一个信封,并在密封文件外填写竞买人名称及项目名称。(非密封报价视为无效)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3.1.收件人: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法务部
3.2.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3.3文件接收人:刘先生 0757-85725393;18927711693
项目联系人:雷先生 0757-85723160;13728524996
(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30咨询)。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