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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UV光解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31 打印当前页 将此页放入收藏夹 发邮件给我们:fawu@gdxhys.cn

我司拟计划将七套含UV光解装置的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成活性炭吸附废气治理设施具体项目工程内容如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将本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UV光解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工程

、项目限价:11不含税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1.1号废气治理设施,设施风量5000m³/h,拆除一台箱体规格长宽高为1460*1020*1450mm的UV光解净化装置,并填充足量合格吸附碘值的蜂窝活性炭,拆除一台等离子箱体保留通风管;

2.2号废气治理设施,设施风量2000m³/h,拆除一台箱体规格长宽高为850*1020*900mm的UV光解净化装置,并填充足量合格吸附碘值的蜂窝活性炭,拆除一台等离子箱体保留通风管;

3.3号废气治理设施,设施风量30000m³/h,拆除一台箱体规格长宽高为2300*1050*1490mm的UV光解净化装置,并填充足量合格吸附碘值的蜂窝活性炭;

4.4号废气治理设施,设施风量115000m³/h,拆除两台箱体规格长宽高分别为3500*1380*1800mm、4700*1380*1800mm的UV光解净化装置,并填充足量合格吸附碘值的蜂窝活性炭;

5.5号废气治理设施,设施风量120000m³/h,拆除四台箱体规格长宽高为2800*1380*1800mm的UV光解净化装置,并填充足量合格吸附碘值的蜂窝活性炭;

6.6号废气治理设施,设施风量60000m³/h,拆除一台箱体规格长宽高为4450*1380*1800mm的UV光解净化装置,并填充足量合格吸附碘值的蜂窝活性炭;

7.7号废气治理设施,设施风量50000m³/h,拆除一台箱体规格长宽高为3500*1380*1800mm的UV光解净化装置,并填充足量合格吸附碘值的蜂窝活性炭;

8.检测处理后废气,检测项目为总VOCs、苯、甲苯、二甲苯。

(二)项目要求

1.施工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内(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2.施工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3.总体要求: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标准施工,要做到规范操作,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三)产品质量、技术要求

1.所有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质量标准要求,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相关的环保保护措施。

2.产品及各种技术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最高标

准规定,且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的优等品标准,技术要求及规范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具备产品合格证书等。

3.项目改造施工过程中,须遵守招标单位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或减少噪音、烟尘、异味等对正常工作的影响。

4.本项目涉及环保问题,项目完成后,中标商提供由专业检测公司出具达标排放的检测报告,并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后方支付后期50%工程款(前段50%工程款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确)。

、报价须知

1.报价单格式

参考附件1:工程报价清单

2.报价要求

2.1报价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得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报价人应具有环保治理项目的相关资质。

2.2报价人应按询价人提供的工程报价单中的材料和规格等技术、质量参数要求来编写报价文件并如实填报标价,不得随意改动工程报价单中的项目内容及工程量,提交报价文件后不得再随意改动报价。

2.3报价产品必须注明品牌、规格、型号。

3.保证金缴纳数额及形式:

3.1本项目保证金为2000元,以现金、转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注:必须使用公户进行转账或电汇,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废气治理设施改造工程),以到账为准。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缴纳凭证应与报价文件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3.2报价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按保证金来源原额退回。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被依法没收:

3.3.1未经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3.2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询价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

3.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报价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 报价人提供近两年同类项目合同或发票(有多项或同级别项目为优)。

6.此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此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报价文件的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3.营业执照、项目相关许可证书、项目相关资质书。

4.其他文件和资料(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等);

5.工程报价单(见附件1)

6. 报价必需列明工程结算时增值税发票的税率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以上构成为投标文件必备内容并将作为评标参考依据,其他内容投标人可根据投标人情况编制。投标文件须全部加盖公章。

        如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可以和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及保证金(到账为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919日上午10:00。供应商应本文件规定的地点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报价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3.邮寄投标文件的需在快递单或邮寄信封上备注投标的工程项目,并在投标文件密封处加盖公章

询价单位开户银行及业务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蟾丰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2013813119200011065

招标人: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联系人:小姐 0757-85725393

(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30咨询)

 

附件1.工程报价单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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