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饭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库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饭堂食材采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特对饭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库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说明: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服务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一、项目一览表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货服务对象: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饭堂。
★2.供应商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三千万元。
3.每日就餐人数:约 400 人每日,大忙季节约5个月800人每日(具体数量以当月实际需求为准)。
4.招标文件中就餐人数仅供参考之用,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每次提供的订单为准。
5.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招标人的货物供应。中标人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的,中标人未按要求履行协议义务时,或中标人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均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中标人提供的饭堂蔬果类、肉类、水产类、粮油、面制品、干货副食、调味品服务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
8.中标人应能够配合招标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等。
9.本项目招标人不保证中标人的业务量。
三、供货价格要求
1.中标人每月应按招标人要求将各类货物的报价单(按照指定格式)发送至招标人的指定电子邮箱,备注价格上调或下降多少金额,必须提供含税和不含税两份报价。
2.中标人必须负责货物的运输、搬运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货物的(含商标、名称、产地、包装、规格和重量等)严格按招标人要求供应,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改变。
四、供货结算方式
1.货物供货价格以中南市场最新价格结合招标人参考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综合核定出每周产品的供货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作供货价格。
2.货款按金额进行结算,结算价=各类货物的周供货金额之和(各类货物的周供货金额=经双方核定的各类货物的供货价格×各类货物的周供货数量)。
3.招标人签署验收确认书及申办每期拨款手续均可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供货价须包含货物的购置、包装、配送、运输、保险、装卸、退换、培训辅导、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5.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五、报价说明
本项目投标下浮率范围为:0-100%。若投标人报价低于8折,即投标下浮率高于20%,则需出具成本说明,由评标委员会评定是否低于成本价,若低于成本价由评标委员会判定是否当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除提供下浮率外,请填写附件2中7月份食材报价表,作为本次报价文件(仅供参考),食材报价表中未包含的产品,投标人认为确有必要增加的,可自行增加(请注明“加”)。
六、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质量及包装要求(供货要求详见附件1)
1. 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有效期的货品,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标注有效期的80%。
2. 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保证70%产品由中标人投建的蔬菜农场生产供应,且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并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中标人提供的水果保证每日新鲜,质量要求及农药残留不超过国家限量标准。
3. 中标人提供的肉类、家禽类保证每日新鲜,保证70%的猪肉由中标人投建的养殖场生产供应,提供的猪肉牛肉均为南海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并可追索。
4. 中标人提供的水产类保证每日新鲜,保证80%的水产由中标人投建的养殖场生产供应。
5. 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水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所投包组相关品目。
6. 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招标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
7. 招标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
8. 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
(1)中标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
(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招标人将取消该中标人的供货资格,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3)中标人获得本项目的供货资格并不意味拥有业务保障,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可根据采购及业务发展需要,可通过公开招标适当增补其他专业类别的供货商,招标人无需通知原中标人且不予任何补偿。
八、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数额及形式:
1.1本项目保证金为2000元,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注:必须使用公户进行转账或电汇,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投标人和报价项目,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库”),以到账为准。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缴纳凭证应与报价文件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1.2报价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按保证金来源原额退回。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被依法没收:
1.3.1未经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3.2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
1.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下浮率,7月份食材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项目相关许可证书、项目相关资质书(必须具备蔬菜、干货副食等食材配送资质及能力)。
5.投标保证金回执。
6.其他文件和资料(配送服务承诺书等或其他投标人认为确有必要递交的资料);
注:以上文件必须全部加盖公章。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及保证金(到账为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10:00。
2.项目文件接收人:曹小姐 18927711693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十一、招标单位开户银行及业务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蟾丰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2013813119200011065
招标人: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饭堂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联系人:刘先生(项目负责) 0757-85723151
(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30咨询)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202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