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2023年保洁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2023年保洁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2023年保洁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
*详细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请参阅附件内容,投标人报价后将自动视为已对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全部知悉。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报价无效。
三、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须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如无法提供的内容,须投标人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
四、项目内容要求:
1.保洁服务质量与技术指标均应达到国家及省、市对物业管理的质量指标的有关规定、具体标准,达到招标人观感验收标准。
2.上岗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上岗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明。保洁人员不得少于规定人数,应积极响应且高效完成临时加急保洁任务。
3.投标人对其所聘用的全体人员负责,其劳动合同应与投标人签订,与项目主建单位无关。投标单位须为保洁人员购买一年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期限内,投标单位(包括保洁人员)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与招标人无关。投标人应为其聘用人员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国家法律规定的社会、劳动保险,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其工资福利、社保医保及安全责任等,项目主建单位对投标人所雇用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与其聘用人员之间的一切权利、义务和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与项目主建单位无关。服务人员每月工资不得低于佛山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注:工资不包含中标人按国家规定必须为服务人员支付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其他应付费用)。
4.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需严格按照附件报价单及合同中的保洁细则和要求执行。招标人有随时要求更换保洁人员的权利。招标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一次质量考核评价,根据中标人当月服务情况打分。中标人当月月度考核评分低于80分的,招标人有权利直接在中标人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元。中标人连续3月月度考核评分低于80分,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该项目须签订保密协议,双方均有义务遵循保密原则,在未经对方许可的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宣传对方的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资料、数据等。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长期。
6.除冲地设备、垃圾收集车等大型专业设备由中标人负责之外,清洁所用的清洁剂、消毒剂、纸巾、扫把、拖把、抹布,以及公共卫生间的日常消耗品(管道疏通剂、香球座、垃圾袋、除臭剂等)由主建单位负责。
7.本项目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一个月的服务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投标保证金无关,具体数额以中标单位报价为准)服务合同届满或因中标人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招标人将于服务合同解除后15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按履约保证金来源原额无息退回。合同期内,招标人将根据中标人出现的违约行为及改正情况在履约保证金扣减相应的金额(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如履约保证金已扣除完毕,中标人仍未予以改正或仍持续有违约行为,招标人将在应付服务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并有权直接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8.总体要求:按招标单位提供的项目内容及标准进行保洁服务,要做到规范操作,保证保洁服务质量与安全。
五、投标文件的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许可证书复印件。
4.项目报价文件(请按附件格式填写)。
5.其他文件和资料:人员配备方案、服务方案、过往业绩等。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以上构成为投标文件必备内容并将作为评标参考依据,其他内容投标人可根据情况编制。投标文件须全部加盖公章。
如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通过与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
六、投标事项
1.投标人应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得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保证金缴纳数额及形式:
2.1本项目保证金为5000元,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注:必须使用公户进行转账或电汇,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报价项目,如:“保洁外包服务项目”),以到账为准。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缴纳凭证应与报价文件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2.2报价人的保证金,在与中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按保证金来源原额退回。
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被依法没收:
2.3.1未经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3.2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
2.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及保证金(到账为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5日上午11:00。
2.报价文件接收人:曹小姐 18927711693
3.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七、招标单位开户银行及业务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蟾丰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2013813119200011065
招标人: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联系人: 凌先生(项目咨询) 0757-85725376
(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30咨询)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