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商招标公告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计划处理约46.84吨危险废物,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对危废物收集服务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服务商参加投标。
危废物名称和代号及计划转移数量如下表。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现对危险废物收集服务商进行招标,要求如下:
一、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局(或生态环境局)认定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允许经营危险废物的批复文件等国家认可的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并保证在服务期间内有效,经营范围须涵盖上表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
2.投标人须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允许从事危险废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未取得资质,投标人可委托第三方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司运输,但须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方与第三方开展运输合作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双方公司公章,合同截止时间不早于2023年8月31日);(2)投标方委托的第三方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运输资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盖第三方公司公章。
二、项目限价:198347元(含增值税);
三、报价须知
1.保证金缴纳数额及形式:
1.1本项目保证金为1万元,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注:必须使用公户进行转账或电汇,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投标人和报价项目),以到账为准。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缴纳凭证应与报价文件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1.2报价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按保证金来源原额退回。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被依法没收:
1.3.1未经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3.2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开标后7个工作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
1.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危险废物处置服务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
★本项目采取整体招标形式,对均价超出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投标无效。
四、报价文件的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3.营业执照、项目相关许可证书、项目相关资质书、运输证等。
4.其他文件和资料(相关业绩案例、服务方案等)。
5.报价单(格式详见附件)。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以上构成为投标文件必备内容并将作为评标参考依据,其他内容投标人可根据投标人情况编制。投标文件须全部加盖公章。
如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可以和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及保证金(到账为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9日上午10:00。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地点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密封报价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公司有权拒绝接收。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六、招标单位开户银行及业务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蟾丰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2013813119200011065
招标人: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联系人:谭小姐(项目咨询及文件接收) 0757-85725393
(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30咨询)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