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楼大堂屏风及5号会议室设计改造招标
我司现计划对行政楼大堂屏风及五号会议室设计改造,具体项目工程内容如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特将本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行政楼大堂屏风及五号会议室设计改造工程。
二、项目限价:172000.00元(含税,中标单位需另外支付效果图设计及施工图纸费15000元)。
三、工程内容及要求
(一)工程内容
1.大堂两侧原有玻璃隔断拆除59.5㎡。
2.大堂原有天花拆除50㎡。
3.会议室原有玻璃隔墙(含左右两边)拆除55㎡。
4.会议室原有天花拆除26㎡。
5.会议室原有地面打凿26㎡。
6.拆除后垃圾清理1项。
7.大堂轻钢龙骨平面天花85㎡。
8.大堂藏光灯槽48米。
9.大堂天花凹形装饰灯槽12米。
10.大堂轻钢龙骨隔墙70㎡。
11.大堂墙面异形装饰壁板50㎡。
12.大堂装饰背景墙17㎡。
13.大堂不锈钢地脚线28米。
14.大堂照明插座线路布置50㎡。
15.大堂天花批灰90㎡。
16.大堂天花油漆90㎡。
17.大堂墙面批灰105㎡。
18.大堂墙面油漆105㎡。
19.大堂55寸电视+支架1项。
20.会议室轻钢龙骨平面天花51㎡。
21.会议室藏光灯槽20米。
22.天花装饰不锈钢条24米。
23.会议室轻钢龙骨隔墙55㎡。
24.会议室现场制作暗门1套。
25.会议室暗门暗藏闭门器1套。
26.会议室暗藏投影仪暗槽3.8米。
27.投影仪及投影幕1项(使用公司现有设备)。
28.空调1台(使用公司现有设备)。
29.会议室窗帘3米。
30.会议室地脚线24米。
31.会议室定制矮柜4.53米。
32.会议室天花批灰58㎡。
33.会议室天花油漆58㎡。
34.会议室墙面批灰95㎡。
35.会议室墙面油漆95㎡。
36.会议室地面铺地砖26㎡。
37.大堂池边天花射灯25个。
38.大堂天花筒灯24个。
39.大堂藏光灯管54米。
40.会议室天花装饰吊灯1个。
41.会议室天花射灯28个。
42.会议室藏光灯管20米。
43.大堂会议室插座及照明三位控制面板10个。
44.金属地面5孔插座2个。
45.大堂和会议室配电箱1项。
46.会议室地砖95块。
47.会议室玻璃白板加不锈钢框1块。
48.现场办公室围蔽80㎡。
49.大堂会议室地面铺保护膜95㎡。
50.公司介绍1项。
51.集团理念+logo1项。
52.可移背胶10幅。
53.会议室装饰画10幅。
54.会议桌1张。
55.椅子10张。
56.现场装修垃圾清理费1项。
57.材料二次搬运1项。
(二)工程要求
1.工期2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2.施工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内(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3.总体要求: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量、工程设计图纸及设计效果图的标准施工,要做到规范操作,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三)质量要求
1.所有工程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质量标准要求。
2.产品及各种技术指标均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最高标准规定,且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行业标准的优等品标准,技术要求及规范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质量要求,具备产品合格证书、性级检测报告和复验报告等。产品无质量缺陷,无色泽偏差,同一批产品的色调应一致,须达到招标人观感验收标准。
3.工程用料均采用符合相关的国家环保标准,施工过程中要采取相关的环保保护措施,整个项目建设均须达到家装环保标准。
4.项目改造施工过程中,须遵守招标单位相关的管理规章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或减少噪音、烟尘、异味等对正常工作的影响。
5.工程改造与会议室设备的安装调试互为依托,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须加强与招标单位沟通,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需求施工。
6.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四、报价须知
1.报价单格式
参考附件1:工程报价清单
2.报价要求
2.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考察前请至少提前一天联系凌先生预约考察时间。
2.2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报价表中的材料和规格等技术、质量参数要求来编写投标文件并如实填报标价,不得随意改动工程报价表中的项目内容及工程量,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得再随意改动报价。
2.3报价产品必须注明品牌型号。
3.保证金缴纳数额及形式:
3.1本项目保证金为5000元,以转帐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注:必须使用公户进行转账或电汇,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行政楼大堂屏风及五号会议室设计改造工程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缴纳凭证应与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3.2投标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按保证金来源原额退回。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被依法没收:
3.3.1未经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3.2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
3.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投标文件的构成
1.具备合法合规的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企业信用等级证书。
5.报价产品必须注明品牌型号。
6.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安全承诺书、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或以上)、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等。
7.施工人员应配备相关施工资格证。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以上构成为投标文件必备内容并将作为评标参考依据,其他内容投标人可根据投标人情况编制。投标文件须全部加盖公章,正副本各一份。
如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可以和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及保证金(到账为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3月2日上午10:0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七、招标单位开户银行及业务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南海蟾丰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2013813119200011065
招标人: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联系人:凌先生(项目咨询) 0757-85725376 13423671875
刘先生(接收投标文件)0757-85725393 18927711693
(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30咨询)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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