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废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废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公司参加。
一、项目名称: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废液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 120000.00元(含增值税)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设备的主要参数应符合如下要求:
(1)处理范围:废显影液(包含但不限于);
(2)处理方式:低温蒸馏(不高于450C);
(3)最大功率:不超过2200W;
(4)浓缩率:处理后浓缩液比例少于20%,再生水比例高于80%;
*(5)再生水达国家二级排放标准(请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6)处理能力:不低于6L/H;
(7)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8)保质期:不少于1年。
附:报价单
2、项目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内(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3、总体要求:按招标单位要求标准安装,要做到规范操作,安全施工,保证质量。
四、报价须知
1.承包方式
本项目采取运输、安装、调试等所有费用固定价格包干的形式。
2.报价要求
2.1报价人应对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得有关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2报价人应按招标人要求的技术、质量参数来编写报价文件并如实填报标价,提交报价文件后不得再改动报价。
2.3报价产品必须注明品牌型号及设备具体参数等。
3.保证金缴纳数额及形式:
3.1本项目保证金为2000元,以现金、转帐或电汇的形式交纳(注:必须使用公户进行转账或电汇,交纳保证金时请备注投标人和报价项目),以到账为准。保证金作为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缴纳凭证应与报价文件封装在一个信封中。
3.2报价人的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按保证金来源原额退回。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被依法没收:
3.3.1未经同意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报价文件中未说明,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3.2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的;
3.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价文件的构成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项目相关许可证书、项目相关资质书。
4.其他文件和资料:设备介绍及详细参数、产品质量保修承诺书(注明保修期)、项目报价单、与项目类似的过往合作案例等。
注: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要求准备投标文件,以上构成为投标文件必备内容并将作为评标参考依据,其他内容投标人可根据投标人情况编制。投标文件须全部加盖公章。
如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可以和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
六、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及保证金(到账为准)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28日上午10:0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法务部(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七、招标单位开户银行及业务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沙河支行
开户银行帐号:3602002709000291767
招标人: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盐步河东中心路23号
联系人:杨先生 0757-85725393
黄先生(报价文件接收)0757-85725393、18927711693
(为避免错过重要信息,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3:30~17:30咨询)
广东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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